2007/07/27 青春?愛情?生命?
2007 / 08 / 05 ( Sun ) 晚上七點,一聲響鈴。「救護出勤,泰順街XX巷XX號,打架受傷。」
穿上背心,拿著帽子正要下樓,撞見帶班的志工學長剛進門。我和學姊對看一眼,很有默契的說:「學長你休息,我們兩個自己去就好。」XD
在小白後座,我們兩個女生吱吱喳喳的討論著:
「泰順街耶,不是在師大夜市那邊嗎?」 「對啊,會不會是那種喝酒喝到醉,然後互譙就打起來了的那種啊?」 「那要小心一點耶,上次有聽說別的地區的鳳凰志工一下車剛好站在打人的人的面前,差點被貓一拳下去的說。」 「等一下讓學長去前面擋好了......反正學長是男生。」 到了現場,咦?沒有店面,沒有酒瓶...... 只有一個管區警察站在一個男生和一個血流滿面的女生中間。 (學姊,家暴喔.....) 女生在滿臉血液夾雜著淚水下,依稀可見一張還算清秀,卻已略顯滄桑的臉龐。男生雖是一付皮皮的樣子,也算是時下年輕女孩會喜歡的型男type。 學長大概看了一下傷口,不算危險,但縫上幾針是免不了的了。 學長:「小姐,我們先幫妳處理一下傷口好不好?」 女生:「不要,我要去醫院驗傷。這些都是剛剛他推我,害我跌倒的。」指著男生說。 學長:「那妳先上車,我們送妳去醫院。」 女生:「不要,他不陪我去我就不去。」 男生:「我不能去,等一下我還有事情。」 這時女生抓狂了,一邊推著男生一邊說:「明明就是你等一下跟別的女人還有約會!你現在就打電話給那個女人啊!說我受傷了,你不能去。上次你把我打成重傷,住院十幾天你從來沒來醫院看過我!之前的驗傷單還有一大疊,有效期還有兩個月,我要告你傷害!你今天不跟我去醫院我就不去!」 男生默默的站在一旁任女生又推又拉的大罵。 管區站在中間要把他們倆隔開,說:「妳要告他傷害,那也要先去醫院驗傷開驗傷單。」 學長也說:「妳這個傷口還是要到醫院去處理一下比較好。」 我們一群人在旁邊好說歹說的勸她去醫院處理傷口,女生只是不停的說她要驗傷,可是男生不陪她去她就不去。 學長終於受不了了,拿著救護紀錄表,慎重的問那女生:「小姐,我再問妳最後一次,妳要不要去醫院?如果不去,麻煩妳在這邊簽個名表示妳自己拒絕送醫。」 那女生還是無限迴圈的說要去醫院驗傷,可是男生不陪她就不去。 想當然爾,那男生也還是堅持不去......Orz 最後管區警察叫那個男生在表上簽名,女生氣急,大罵說:「你們這樣是偽造文書!我要投訴你們!」 管區很酷的堵了她一句:「不是只有妳受傷,他(指男生)也有受傷,他也是當事人,所以不算偽造文書。」 回到分隊,我跟學姊討論這個案件,也順便講給志工學長聽。我們都說這女生太傻,既然對方都已經動手打人,而且還打不只一次,那又何必要跟著他?之前打了,現在打了,未來還是會再打。何況他的心已經不在妳身上,只是自找麻煩罷了。 雖然在旁觀者的眼中,兩人分開還是比較好。但其中或許有他們自己才懂的糾葛,金錢也好,感情也好,絲絲縷縷,交纏不清。 學姊不解的問說:「女生一定要有男生才活得下去嗎?沒那麼嚴重吧?」 已經離開現場,很多天之後的我,依然記得那女生眼底的期待、絕望,和寫在她臉上青春逝去,留下風雨的痕跡。曾經愛過,也就是因為愛得太深,也才越難放手。 在急診幾天,看到不少女性來要求驗傷,或許是年輕媽媽帶著小朋友,或許是中年婦女帶著心痛,也有男性來要求驗傷的。一方面感到社會對於傳統惡習的挑戰真的有了進步而欣慰,另一方面卻也看著這些病人,猜測她們/他們背後的故事,還有這一張張的驗傷單,社工通報系統,能幫上多少的忙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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